虚假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认定?
我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感觉里面有些条款不太对劲,怀疑这可能是一份虚假合同。但我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去判断它是不是虚假的,也不清楚法律上对虚假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认定的,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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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房屋租赁合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双方并非真心想要达成房屋租赁的交易,可能是为了其他非法目的而签订合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认定虚假房屋租赁合同有多个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的房屋租赁,比如是为了骗取贷款、规避税收等,就属于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行为,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其次,从合同内容方面判断。如果合同条款明显不符合常理,例如租金远远低于或高于市场行情,租赁期限过长或过短,房屋用途与实际不符等情况,都可能暗示合同存在虚假的可能性。比如,在繁华地段的房屋,租金却低得离谱,这就不符合市场规律,有可能是虚假合同。 再者,要看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果签订合同后,双方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出租人没有交付房屋,承租人也没有支付租金等,也可以作为认定虚假合同的依据。另外,若双方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同样可认定合同无效。例如,房东和租客为了逃避债务,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房屋“租赁”给他人,这种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在认定虚假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多个因素,并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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