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诈骗性质犯罪案件?


认定诈骗性质犯罪案件,关键在于明确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从主观上看,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骗取的财物,而是想将其据为己有。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主观故意往往要结合行为人的一系列行为来综合考量。例如,行为人编造虚假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比如,谎称自己有特殊的投资渠道,能获得高额回报,吸引被害人投入资金。 客观方面,诈骗行为需要符合特定的行为模式。一般来说,先是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这种欺骗可以是虚构事实,像编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项目;也可以是隐瞒真相,比如隐瞒资金的真实用途。然后,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产生了错误认识。这里的错误认识必须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骗,被害人就不会产生这样的错误认识。 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这是诈骗行为的重要环节。处分财产包括将财物直接交给行为人,或者按照行为人的要求进行转账等。最后,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这里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包括其他可量化的财产权益损失。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对数额的规定,也是认定诈骗犯罪的重要标准之一。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会对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有具体的标准。例如,有些地区可能将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 此外,在认定诈骗犯罪时,还需要区分诈骗与民事欺诈的界限。民事欺诈通常是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与诈骗犯罪不同的是,民事欺诈的目的往往是为了促成交易,行为人一般还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能力,或者在无法履行合同时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而诈骗犯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 总之,认定诈骗性质犯罪案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相关的数额标准等多方面因素,同时要准确区分与民事欺诈等其他行为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