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后买家不去拿证做抵押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过户给买家了,合同约定买家拿证后做抵押然后给我剩余房款。但过户后买家一直不去拿证做抵押,我拿不到剩余房款,这可咋整啊?我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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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而抵押则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当买家在房子过户后不按约定去拿证做抵押时,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买家不按照合同约定去拿证做抵押,已经构成违约。 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与买家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会起到关键作用。然后,尝试与买家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不拿证做抵押的原因,并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可以通过书面的函件或者短信等方式,明确告知买家其违约行为以及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买家仍然拒绝履行义务,那么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去拿证做抵押并支付剩余房款,同时还可以要求买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因此遭受的损失,比如利息损失等。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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