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付款但已过户该怎么办?
我把房子卖给别人,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可对方却一直没给我付款。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能采取什么措施让对方付款或者把房子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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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中,出现未付款但已过户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这其中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关系,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另一个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关系。 从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购房款。如果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那么就构成了违约。此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同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 从房屋所有权转移关系来说,虽然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从法律层面上已经转移给了买方,但这并不影响卖方基于买卖合同向买方主张债权。也就是说,即使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卖方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买方支付购房款。 如果买方拒绝支付购房款,卖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可以先与买方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买方其违约行为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卖方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卖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手续、双方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以及买方未付款的事实。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买方违约,会判决买方支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比如买方存在欺诈等行为,卖方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将房屋所有权恢复到自己名下。总之,在遇到房屋买卖未付款已过户的情况时,卖方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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