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区别?
我有点搞不清楚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之前看到个新闻,有人打架,结果一人重伤。我就想知道,打人的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呢?这俩罪名判定的标准到底是啥,会受到怎样不同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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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是我国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在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处罚上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故意杀人罪指的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犯罪人主观上有让对方死亡的想法,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则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犯罪人的目的主要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并非要剥夺他人生命。 在构成要件方面,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内容。故意杀人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行为人积极追求他人死亡的结果,比如用刀直接刺向他人要害部位;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但对这种结果持放任态度,比如明知将人从很高的地方推下可能会导致死亡,但还是这么做了。而故意伤害罪中,行为人主观上只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比如,只是想教训一下对方,让对方受点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之,判断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关键要看犯罪人的主观故意内容,而不同的罪名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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