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该如何区分?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常常难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到底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比如在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案件里,就容易产生困惑。想具体了解这两种罪名在法律上是依据哪些方面来进行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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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有时较难区分,二者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区分: **主观故意内容**: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故意杀人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希望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比如,甲与乙素有仇怨,甲为了报复乙,购买刀具并在乙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持刀猛刺乙的要害部位,甲的行为表明其主观上希望乙死亡,这种情况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希望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即不希望死亡结果发生。例如,丙与丁发生口角后打斗起来,丙用棍棒击打丁的腿部,本意只是想让丁受伤,却不料丁因腿部受伤引发其他并发症最终死亡,这种情况下丙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行为表现及手段**: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通常会采用足以致人死亡的暴力手段,直接针对被害人的生命要害部位实施侵害行为。例如,使用刀具直接刺向被害人的心脏、颈部等致命部位。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其行为主要是针对被害人的身体部位进行伤害,一般不会直接针对生命要害部位,使用的暴力手段相对而言不是以直接剥夺生命为目的。例如,只是用棍棒殴打被害人的四肢等非致命部位,但因伤害过重导致被害人死亡。 **犯罪动机**: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动机往往是出于仇恨、报复、谋财等强烈的、与剥夺他人生命相关的动机。例如,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动机一般是出于一时的冲突、纠纷或者逞强斗狠等,主要目的是伤害他人身体,并非剥夺他人生命。例如,在街头因小事发生争执后,一方为了显示自己的威风而动手打伤对方,却意外导致对方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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