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没给钱让配合过户可以拒绝吗?
我卖了套房子,和买家签了合同。现在买家还没给我钱,却要求我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我担心过户后钱要不回来,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权利拒绝他这个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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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在买家未付款的情况下,您是可以拒绝配合过户的。这涉及到合同法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简单来说,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是在双务合同中,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这是一个典型的双务合同。您作为卖方,有交付房屋并配合过户的义务;买家作为买方,有支付购房款的义务。如果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先过户后付款,那么按照公平原则和交易习惯,付款和过户应该是同时进行或者先付款后过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所以,如果买家没有支付购房款,您有权依据此条法律规定,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另外,如果买家的行为构成违约,比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仍未付款,您不仅可以拒绝过户,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买家的违约责任。例如要求买家支付违约金,甚至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解除合同。这样做能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未收到款项的情况下就失去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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