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收到全款是否可以不过户?

我卖房子和买家签了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但到了时间买家没给全款,我不想过户。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讲,我没收到全款不过户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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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买卖交易中,‘没有收到全款绝不过户’这种做法通常是合理且合法的,这涉及到合同法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等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简单来说,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先过户还是先付款,那么一方没给钱,另一方就可以拒绝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则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若合同约定买家先支付全款,卖家再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买家未支付全款的情况下,卖家有权拒绝过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因此,在没有收到全款的情况下,除非合同有特殊约定,否则卖方不过户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保护。不过,为避免纠纷,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付款和过户的具体流程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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