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欺诈如何认定,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了解欺诈的认定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是十分重要的,这关系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欺诈的认定。欺诈指的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在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欺诈情形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和第九条对此有相关规定。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其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当开发商的行为被认定为欺诈后,购房者有多种权利可以主张。一方面,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开发商需要返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另一方面,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欺诈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此外,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还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是法律对欺诈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和秩序。 总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购房者遭遇了欺诈行为,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