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不同待遇有什么不同?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去做了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我想提前了解一下,不同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在待遇上具体有哪些差别呀?比如在赔偿金额、工作安排这些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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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不同,所享受的待遇确实存在差异。 首先,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情况。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并且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其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有规定)外,用人单位要安排适当工作;要是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同时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而且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最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同样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 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标准,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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