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肾结石医疗事故怎样鉴定伤残标准?

我之前因为肾结石去医院治疗,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想知道该如何对这次事故进行伤残鉴定,具体的标准是什么,要走哪些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
展开 view-more
  • #医疗事故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肾结石医疗事故如何鉴定伤残标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伤残鉴定。简单来说,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就是对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的程度进行评估,确定伤残等级,这对于患者获得合理的赔偿至关重要。 首先,启动鉴定程序是关键的第一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就是说,医患双方既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自行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接着是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一般首次鉴定会由当地的市级或县级医学会进行,如果对结果不服,还可以申请省级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 在鉴定过程中,患者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患者自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病历本等相关资料。 对于肾结石医疗事故伤残标准的评定,是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该标准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不同等级下又细分了多个级别,例如三级医疗事故就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详细的对应情形描述。鉴定专家会根据患者因肾结石医疗事故导致的身体损害情况,对照这些标准来确定伤残等级。比如,如果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肾功能严重受损,可能会被评定为二级医疗事故中的某个级别;若只是轻度的肾功能异常,可能对应三级医疗事故的相应级别。 整个鉴定过程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这意味着鉴定过程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结果真实可靠。 总之,肾结石医疗事故的伤残鉴定是一个严谨且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患者要积极配合鉴定工作,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这样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等级,为后续的合理赔偿奠定基础。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