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一般怎样认定伪证罪?


伪证罪是一种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在实践中认定伪证罪的相关要点。 首先,要明确伪证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 从主体方面来看,伪证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证的人;鉴定人是指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的人;记录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的证据、诉讼活动等进行记录的人;翻译人则是为参与诉讼的外国人、少数民族人员等进行语言翻译的人。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意图。如果是因为记忆错误、认识偏差等原因而作出与事实不符的陈述,不构成伪证罪。 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实施了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并且这些虚假内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所谓“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是指对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实质性影响的情节。比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关于盗窃财物的数量、价值等情节就属于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如果证人故意夸大或缩小盗窃财物的数量、价值,就可能构成伪证罪。 另外,伪证行为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这里的刑事诉讼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如果不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而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其他诉讼中作虚假陈述,不构成伪证罪,但可能构成其他违法行为。 在实践中,认定伪证罪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的因素。司法机关会通过调查取证、审查证据等方式,来判断行为人是否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只有当所有构成要件都满足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伪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