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应该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律的正确适用。下面我们从几个关键方面来详细说明民间借贷的认定方式。 首先,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通俗来讲,就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要有借钱和愿意把钱借出去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的,比如借条、借款合同等,也可以是口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有书面的借款协议,上面明确写了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内容,那就能很清楚地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要是没有书面协议,口头约定也是可以的,但需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比如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这些能证明双方有关于借款的沟通和约定。 其次,款项的交付也是认定民间借贷的重要因素。仅仅有借贷的合意还不够,出借人还得实际把钱给了借款人。款项交付的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是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以转账方式交付的,转账记录就是很重要的证据。如果是现金交付,那就需要有其他证据来证明钱已经给了对方,比如收条、证人证言等。根据上述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另外,还要看借贷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借贷行为存在违法犯罪的情况,比如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那这种借贷关系可能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而借款,这种借贷关系就是不合法的。 总之,认定民间借贷需要综合考虑借贷合意、款项交付以及行为的合法性等多方面因素。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当事人要尽可能收集相关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