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烫伤的医疗事故该如何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医疗活动中,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的专业评判。对于被烫伤的医疗事故鉴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了解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主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患者本人、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以及医疗机构,都能作为申请主体。 接着是鉴定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比如,双方一起协商,共同选定一家符合资质的医学会来进行鉴定。另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然后是鉴定的流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二步,医学会在收到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鉴定组。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第三步,专家鉴定组通过调查、分析等方式,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应当包括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等级等内容。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