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转移隐藏?


在法律上,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和隐藏是有一定标准和依据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从结婚登记开始,到婚姻关系结束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从行为表现和主观意图两方面来判断。从行为表现来看,常见的转移方式有私自将存款取出并转移到他人账户,在未告知配偶的情况下出售房产、车辆等重大财产,或者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而隐藏行为可能包括隐瞒收入、藏匿贵重物品等。例如,一方在离婚前突然将大量存款转到自己父母的账户,这种行为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从主观意图方面,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故意。如果一方是因为正常的生活需要,比如支付合理的医疗费用、偿还合法债务等,且有相应的凭证和合理的解释,那么一般不构成转移隐藏财产。但如果是在离婚诉讼期间或者感情出现明显问题时,一方突然进行一些不合理的财产变动,并且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有转移隐藏财产的故意。 当发现对方可能存在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证据可以包括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合同、聊天记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