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我前段时间开车时好像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但当时我没感觉到就直接开走了。后来对方说我是交通事故逃逸,我很疑惑,也不确定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是逃逸。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交通事故逃逸是怎么认定的呢?
展开


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考量因素。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逃逸的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在事故发生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逃避赔偿义务等而逃离现场,就具备了逃逸认定的主观条件。例如,某人在撞车后,明知自己造成了事故,却担心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要赔偿高额费用,于是立即驾车离开,这种情况就符合逃逸的主观故意。 其次,从客观行为来看,表现为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逃离不限于驾车逃离,步行离开也属于逃离行为。比如,在碰撞后,驾驶员没有停车查看情况,而是直接弃车步行离开现场,也会被认定为逃逸行为。 此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也就是说,即使行为人没有立即离开现场,但在现场等待处理过程中,为了逃避责任而悄悄溜走,同样构成逃逸。 在实践中,对于像您这种不确定是否感觉到碰撞而离开现场的情况,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如果有证据表明事故的碰撞轻微,一般人确实很难察觉,并且您在事后得知情况后,积极配合处理,那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但如果有证据显示您其实已经知道发生了事故,却仍然离开,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总之,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是一个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的过程,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