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如何继承给儿子?


银行存款想要继承给儿子,首先要明确继承的方式和流程。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主要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儿子为银行存款的继承人,那么儿子要先确定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儿子需要准备父母的死亡证明,这是用于证明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的事实,比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的销户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用来证明儿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一般可以由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出具;银行存款证明,例如存折、存单或者银行出具的账户信息证明等;还有遗嘱原件(若有遗嘱)。 若父母没有立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要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父母的配偶、其他子女等)共同继承银行存款。同样需要准备上述提到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等材料。 接下来就是办理继承手续。通常的做法是,继承人到储蓄所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在申请办理时,合法继承人(主要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构填写继承公证的申请表。若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要求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声明放弃的继承人在外不便亲自到本地公证机构办理的,可以到其现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的公证并寄至本地,再由其他继承人携齐该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书及其他证据资料一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并经调查核实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最后,儿子凭继承权公证书到相关银行办理存款的过户或支取手续。 总之,银行存款继承给儿子需要遵循法律规定,按流程准备好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