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产权房子该如何继承?


在了解拆迁后产权房子如何继承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继承的基本概念。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当房屋所有者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将其名下的房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过程。 拆迁后的产权房子继承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如果被继承人去世时,其配偶、子女、父母都健在,那么他们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拆迁后的产权房子。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房产由某个或某些继承人继承。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了一份遗嘱,明确表示将拆迁后的产权房子留给自己的某个子女,那么在其去世后,该子女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该房产。 在实际操作中,办理继承手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首先,所有继承人要对遗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有遗嘱,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然后,继承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遗嘱(如果有)等。接着,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公证完成后,继承人再携带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 总之,拆迁后产权房子的继承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处理,遵循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