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社保养老需要转移吗


离职后社保养老是否需要转移,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新就业的单位与原单位在同一个地市,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直接由新的用人单位办理续保就行。这是因为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社保系统相对统一,能方便地实现接续。《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这里在同一地区新单位直接续保就符合此规定精神。 其次,如果辞职后新就业单位与原单位不在一个城市,也就是跨统筹地区了,通常就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因为最终养老金待遇只能在一座城市享受,需要将所有社保信息汇集到同一城市来领取养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跨地区转移就是为了保障个人最终能顺利享受应有的养老待遇。 社保异地转移流程如下:第一步,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第三步,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原参保地开据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第四步,完成转移接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受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在一定范围内统一筹划社保基金的地区,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社保政策、管理等相对统一。 参保缴费凭证:是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参保缴费情况等的重要凭证,在社保转移等业务中起到关键作用,证明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和缴费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