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过世后该如何继承财产?


当配偶过世后,财产继承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在世配偶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才是过世配偶的遗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 200 万的房子,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中 100 万是在世配偶的,另外 100 万才是过世配偶的遗产。 接下来,就要看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过世配偶生前立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其遗产。比如,遗嘱中明确表示将自己名下的一辆汽车留给子女,那么这辆汽车就由子女继承。 要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过世配偶的遗产有 100 万存款,在世配偶、子女、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们一般会平均分配这 100 万存款。 在继承财产时,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对于房产等不动产,需要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银行存款等,可能需要到银行办理支取或变更户名等手续。办理这些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如果有)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