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继承配偶的财产?


继承配偶财产是在配偶去世后,另一方或其他继承人依法获得其遗留财产的过程。首先,要确定遗产范围,这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属于配偶个人的那部分才是可继承的遗产。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先进行分割,一半归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是去世配偶的遗产。 接着,看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配偶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内容来分配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有一定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最后,完成遗产分割。各继承人可以协商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在进行遗产继承时,要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