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签发与办理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是一种由存款人签发,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主要用于支取现金。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现金支票的签发与办理流程。 签发现金支票时,有诸多关键要点需要注意。首先是填写内容,要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将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人民币(大写)、小写金额、用途等信息填写齐全。其中,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防止变造票据。例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收款人若为单位,填写本单位全称;若为个人,则填写收款人姓名。人民币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小写金额要与大写金额一致,前面需加上人民币符号“¥”。 同时,要在支票正面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且印章必须清晰,否则银行可能拒绝受理。另外,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若需要更改,必须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办理现金支票时,首先要确保账户余额充足,否则会出现空头支票的情况,这不仅会被银行退票,还可能面临罚款。收款人收到现金支票后,需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如果收款人为个人,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然后,收款人可以将现金支票提交给付款银行,委托银行收款或直接到银行提取现金。银行会对支票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支票的各项要素是否齐全、准确,印鉴是否相符,是否为空头支票等。审核无误后,银行会按照支票金额支付现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