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家庭罪会怎么判?
我家里有个亲戚,对家里老人不管不顾,生活上不照顾,经济上也不提供支持,感觉他这种行为像是遗弃家庭成员。我想知道如果这种情况构成遗弃家庭罪,法律会怎么判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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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我国《刑法》里并没有“遗弃家庭罪”这个罪名,与之相关的是遗弃罪。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这里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因为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没办法自己照顾自己、维持生活的人,像老人、小孩、残疾人、病人等。而“负有扶养义务”,既包括法律规定的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义务,也包括有监护关系等产生的扶养义务。 要认定构成遗弃罪,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情节恶劣”一般是指因为遗弃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遗弃手段恶劣;遗弃动机卑鄙等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犯遗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一旦法院认定某人构成遗弃罪,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几种刑罚里选择合适的进行判处。比如,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能会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就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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