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如何判决赔偿的?


肇事逃逸后,赔偿的判决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需要依据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肇事逃逸的概念,它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违法行为。 在赔偿责任的承担上,有相应的顺序。如果事故车辆购买了汽车强制保险(如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会在对应的责任限额内进行理赔,以此弥补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例如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万元,如果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就要按实际费用赔偿。 当肇事车辆无法确定、未购买汽车强制保险,或者因抢救伤员所需的医疗费用超出了汽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会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像抢救费、丧葬费等。不过在救助基金垫付之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关于赔偿的范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院在判决时,会先全面评估受害者的损失。医疗费用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详细账单核算;误工费要根据受害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和误工时间确定;残疾赔偿金按照残疾等级和相关赔偿标准计算;要是受害者因事故遭受精神痛苦,还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之后再根据肇事逃逸者的具体情况,决定其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若肇事逃逸者有能力全额赔偿,就要求其一次性支付;若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法院会制定合理的分期赔偿计划。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肇事车辆无法确定、未购买汽车强制保险,或者因抢救伤员所需的医疗费用超出了汽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时,该基金有义务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抢救费、丧葬费等,垫付后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