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假冒商标罪怎么判?
我自己开了个小厂,之前不小心用了和别人有点像的商标,现在担心会不会构成假冒商标罪。我想知道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假冒商标罪是怎么判的,判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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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罪,指的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没经过人家同意,就在一样的商品或者服务上用了和人家一样的商标,而且情况比较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是有相关标准的。一般来说,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而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所以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尊重他人的商标权,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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