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故意伤害该如何判定?


在法律上,判定被人故意伤害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要判定故意伤害,主观方面加害人要有故意的心态。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就是加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并且积极追求这种伤害结果的发生。比如,张三和李四发生口角后,张三拿起棍子朝着李四的头部打去,他很清楚这样做会打伤李四,还主动这么做,这就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则是加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伤害,却对这种伤害结果持放任的态度。例如,王五在人群中朝着人群扔石头,他知道可能会砸伤人,但还是扔了,这就是间接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这为认定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客观方面要有伤害行为以及伤害结果。伤害行为是指加害人实施的能够对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行为。伤害结果则是这种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害。根据伤害程度不同,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轻微伤一般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重伤则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轻微伤、轻伤和重伤的具体情形做了详细规定。只有伤害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也就是说,伤害结果是由加害人的伤害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甲打了乙一巴掌,乙当时没事,但几天后因为其他原因受伤住院,就不能认定乙的住院伤害是甲的行为导致的。 最后,判定故意伤害通常需要专业的鉴定和调查。公安机关在接到故意伤害的报案后,会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证人证言、监控视频、医疗记录等。对于伤害程度,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会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等规定,对伤者的损伤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只有经过这些法定程序,才能准确地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