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有哪些时间要求?


国家赔偿在时间方面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要求,这些要求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国家赔偿程序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下面我们从不同的阶段来详细了解国家赔偿的时间要求。 首先是申请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简单来说,就是从你知道自己的权益被国家机关侵犯的那一刻开始算,两年内你都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不过,这两年的时效是可以中止的。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接着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时间。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决定不予赔偿的,也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然后是复议时间。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最后是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处理时间。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总之,国家赔偿的各个阶段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赔偿请求人一定要密切关注这些时间节点,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