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判定?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简单来说,就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里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而“使用”,包括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情节严重”呢?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另外,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还需要考虑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许可而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如果是因为疏忽或者误解,而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是否存在真实的商标许可关系,使用商标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给商标所有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失等。如果存在争议,还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对商标的相同性、商品的同一性等进行鉴定。同时,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可能不认为是犯罪,而是作为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理。总之,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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