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诈骗离婚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诈骗离婚”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从常见情况来看,可能涉及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同意离婚,或者在财产分割等方面进行欺诈。 首先,关于离婚本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一方是因受欺诈而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理论上这种意思表示不真实,但目前法律对于因欺诈导致的离婚登记并没有直接规定可以撤销。不过,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因素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若存在欺诈行为影响到法院对事实的判断,法院会综合考虑。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被告在离婚时存在诈骗财产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在发现后的法定时效内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再者,关于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如果诈骗行为达到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一般单纯的离婚欺诈很难直接认定为诈骗罪,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 在遇到被告诈骗离婚的情况时,受欺诈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转移的记录、虚构债务的凭证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