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交通事故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判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逃逸,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主体是在交通事故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车辆驾驶人、乘车人、行人等。这里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也就是说,无论是开汽车,还是骑电动车、自行车等,只要在事故中有责任且有逃逸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 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明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比如,有的司机撞人后,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就直接开车跑了,这明显就是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在客观方面,存在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种行为表现形式多样,既包括从事故现场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也包括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时逃跑等情况。比如,有些司机撞人后,先把伤者送到医院,看到伤者伤势严重,害怕承担巨额费用,就偷偷溜走了,这也属于逃逸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都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视为逃逸的情形。例如,虽然行为人没有逃离现场,但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的。 总之,判定交通事故逃逸需要综合考虑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确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逃逸,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向交通管理部门说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