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肇事如何判定逃逸?
前几天我开车在路上和另一辆车发生了碰撞,当时因为心里害怕,我就直接开车走了。后来对方报警说我肇事逃逸,我也不确定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想问下,在法律上,车祸肇事是怎么判定逃逸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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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车祸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车祸后,不想承担责任,直接跑掉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里面包含了几种情况,比如直接开车逃离现场,或者把车扔在现场人跑了,还有躲起来不见人的情况。 判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通常会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来考量。主观上,逃逸者必须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比如,明明知道发生了事故,却不想承担赔偿、刑事责任等,就想着赶紧跑。客观上,要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过,有些情况表面上看像是逃逸,但实际上不一定算。例如,当事人因为受伤需要去医院救治而离开现场,并且留下了真实信息,有证据能证明这种情况的,一般就不认定为逃逸。又或者当事人对事故不知情而驶离现场,经过调查确实是不知情的,也不算逃逸。所以,判定肇事逃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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