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寻衅滋事会怎么判?


在法律层面,寻衅滋事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在寻衅滋事过程中伤人,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量刑情况。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罪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如果伤人的寻衅滋事行为符合上述情况,就会以此条法律进行定罪量刑。 这里的“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是判断量刑的重要依据。对于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以上后果,或者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例如,张三多次在街头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了他人身体受伤,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且情节恶劣。 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比如,李四纠集一帮人,三次以上在商场等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起哄闹事,严重影响了商场的正常经营和公共秩序,那么李四等人就可能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并且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手段、造成的后果、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如果犯罪人在伤人寻衅滋事之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又或者犯罪人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总之,伤人寻衅滋事的判决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