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逃逸导致他人受伤怎么判定责任?


在讨论小孩逃逸导致他人受伤如何判定责任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在认知和自我控制能力上相对较弱,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类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但仍不完全成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小孩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逃逸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下,首先由其监护人来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如果小孩的逃逸行为是在交通事故场景中发生的,一般情况下逃逸的小孩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不过要是能有证据表明受伤一方自己也存在过错,那么小孩一方的责任可以相应减轻。 另外,从刑事角度来看,如果小孩的逃逸行为导致的伤害后果严重,达到了犯罪的程度,也要根据其年龄来判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小孩未达到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即使其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监护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等责任。 总之,小孩逃逸导致他人受伤后责任的判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要综合考虑小孩的年龄、具体的行为情节、伤害后果以及各方的过错情况等多种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