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主体方面,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则是具备相应资质,经过注册登记的卫生技术人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主体范围。 其次,行为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手术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遵循正确的手术流程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之一。 再者,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强调是过失行为,而不是故意。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同时,必须有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发生,如身体损伤、残疾、死亡等。 另外,因果关系也很重要。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导致的。如果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等,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判定医疗事故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通常需要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可以更准确地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