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变耕地的补偿怎么算?


拆迁房屋变耕地的补偿计算涉及到多个方面,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补偿项目来详细了解。 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这部分补偿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金额。 其次是搬迁、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补偿是对被拆迁人因搬迁产生的费用进行的补偿,比如搬运家具、设备等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被拆迁人没有及时获得安置房屋期间,为其提供临时居住的费用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再者是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果房屋用于经营)。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用于商业经营的,那么还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般来说,会根据经营的效益、停业的时间等因素来综合计算这部分补偿。 最后对于耕地方面,也会有相应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青苗补偿则是对耕地上农作物的补偿,会按照农作物的种类和生长阶段等进行评估计算。 总之,拆迁房屋变耕地的补偿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