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判断60岁男子是否构成强奸未遂?

我最近遇到一件事,有个60岁的男子好像对一个女子有不轨行为,但不确定有没有真的发生关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怎么判断这个60岁男子是不是构成了强奸未遂啊?想了解具体的判断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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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判断60岁男子是否构成强奸未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犯罪对象角度。强奸未遂侵害的对象是女性自主决定是否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女性有权利自己决定和谁、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关系,别人不能强迫。如果该60岁男子试图违背女性意愿发生性关系,就满足这一条件。 其次,看犯罪主体。实施该行为的主体是年满14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60岁男子显然满足年龄条件,并且通常情况下,60岁具备正常的刑事责任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再者,从主观方面判断。该男子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而且有着性侵的意图。也就是说,他心里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且目的就是要和女性发生性关系。 最后,从客观行为方面。他必须已经开始实施强奸行为,例如采用暴力手段,像殴打、捆绑等强迫女性;或者用恐吓、威胁的方式,比如威胁说如果不答应就会伤害她本人或她的家人;也可能是用其他手段,让女性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但最终因为一些他无法控制的原因,比如被人及时发现制止,没有成功与女性发生性关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强奸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的既遂认定标准一般是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如果没有“插入”则为未遂。但如果强奸的对象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反之则为未遂。 相关概念: 犯罪未遂:指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犯罪分子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能够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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