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房租的滞纳金怎样收取才合法?

我把房子租出去了,租户最近拖欠房租。合同里约定了滞纳金,可我不太清楚这收多少才合法。我担心收多了不合法,收少了又觉得自己吃亏,所以想了解下到底怎么收取才符合法律规定,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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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拖欠房租的滞纳金如何合法收取之前,首先要明确,在一般的房屋租赁关系中,准确的说法是“违约金”,而非“滞纳金”。滞纳金原本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常见于行政机关对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加收费用的情况,比如税务机关对未按时纳税的纳税人加收滞纳金。而房屋租赁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应该约定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这意味着,如果租户拖欠房租给您造成的损失,假设是租金损失以及为追讨租金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交通费用、通信费用等),那么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在这个损失的30%以内,通常会被认为是合理的。比如,租户拖欠了1万元房租,因为追讨房租您额外花费了1000元,那么总的损失就是11000元,30%就是3300元,在这种情况下,约定的违约金在3300元以内,相对比较容易得到法律支持。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都可以请求法院给予调整。不过请求调整的一方需要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您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或者租户认为违约金过高,都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另外,虽然法律对违约金有一定的限制,但最关键的还是要依据您和租户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有明确且合理的约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所以,您首先要查看租赁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是如何约定的。 相关概念: 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是行政机关对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加收的费用 。 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具有惩罚性的特征,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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