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20元如何量刑最轻?
我一时鬼迷心窍,诈骗了别人20元,现在特别后悔,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想了解一下怎么能让量刑最轻,心里一直很忐忑,怕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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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诈骗罪的基本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是认定诈骗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在我国,关于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此次诈骗金额仅为20元,未达到诈骗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所以通常情况下不构成诈骗罪,不会按照诈骗罪进行刑事处罚。 不过,虽然不构成诈骗罪,但诈骗行为本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想让可能面临的处罚最轻,首先要主动认错。主动向被害人承认错误,表明自己的悔意,并积极退还诈骗所得的20元,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在后续处理中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从轻情节。 其次,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情的经过,不隐瞒、不欺骗,表现出良好的认错态度和配合意愿。这在法律上也是一个可以从轻考量的因素。 总之,虽然诈骗20元不构成诈骗罪,但也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通过主动认错、积极退赃、获得谅解以及配合调查等方式,有可能争取到最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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