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限高申请将对方列为老赖?


在法律语境中,“限高”指的是限制高消费,“老赖”则是指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是人民法院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特定情形的被执行人。 从限制高消费申请将对方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申请流程如下:首先,作为申请执行人,你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申请。在申请书中,要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符合纳入失信名单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相关证明,比如其名下有房产、车辆等财产却不用于偿还债务;或者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证据,如消费记录等。 法院在收到你的申请后,会对申请和证据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确实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法院会作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该决定会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一旦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将在很多方面受到限制,比如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会受到信用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