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订立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它是一种常见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形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订立自书遗嘱。 首先,要明确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就意味着,遗嘱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不能由他人代写,包括打印也不符合要求。比如您要写自书遗嘱,就需要您亲自拿起笔,在纸上一字一句地书写遗嘱内容。 其次,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理解遗嘱的性质和后果,并且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精神错乱或者受到他人胁迫等情况下,那么该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的老人所订立的自书遗嘱,可能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再者,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不能在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订立遗嘱。如果有证据证明遗嘱是在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该遗嘱将不被法律认可。比如,子女通过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老人订立对自己有利的遗嘱,这种遗嘱就是无效的。 另外,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而做出的规定。如果遗嘱没有为这类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他们留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部分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最后,在书写自书遗嘱时,要尽量内容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遗嘱中应当写明遗产的范围、继承人的姓名以及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等内容。例如,您可以明确写明“我名下位于XX路XX号的房产由儿子张三继承”。 总之,订立自书遗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