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给女儿的钱如何成为她的个人财产?


要让结婚以后给女儿的钱成为她的个人财产,有多种合法方式可以实现。 首先是通过赠与协议。赠与协议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所以,您可以和女儿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写明这笔钱仅赠与女儿个人,不作为她与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样,从法律层面上就将这笔钱明确为女儿的个人财产。签订协议时,最好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或者对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这笔钱数额较大,也可以考虑进行财产公证。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您可以和女儿一起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赠与财产公证,公证机构会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能够有效证明这笔钱是您赠与女儿个人的财产。 最后,在转账或交付钱款时,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转账记录是重要的证据,上面会显示转账的时间、金额、转账人和收款人等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所以,转账记录作为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通过转账方式给女儿钱时,在转账备注中注明“赠与女儿个人”。这样,转账记录和备注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这笔钱是对女儿个人的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