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北京离婚后该如何迁移户口?

我刚在北京离婚,现在想把户口迁走,但是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操作。也不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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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北京离婚后迁移户口,有相应的流程和规定。 首先是迁出环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也就是说,不管是你自己还是户主,都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获取迁出证明,完成户口注销。 接着是迁入环节。按照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所以在获得迁出证明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迁入地办理迁入登记。 另外,如果是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才可以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若是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首先确认户口本确实为对方所持有后,便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并控告对方侵犯权益。要是能提供足够证据表明户口本已丢失或被盗,也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当男方故意拒绝将户口本交予其他家庭成员时,公安派出所有权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劝导教育。若劝导无果,公安机关则会根据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为其制作仅包含首页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户口簿,以便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相关概念: 迁出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机关开具的,证明你有资格将户口从当前所在地迁出的文件。 迁入证明:是迁入地的相关部门开具的,同意你将户口迁入该地的文件。 迁移证件:是在办理户口迁出时,由户口登记机关发放的,用于办理迁入手续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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