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抚养权变更公证?


抚养权变更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抚养权变更公证,能使变更抚养权的行为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和公信力,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及相关要点。 首先,要明确办理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因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并且双方都自愿达成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抚养权变更公证。例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无法继续很好地照顾孩子,另一方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和意愿,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 接着是准备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这是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这些材料能证明双方的婚姻状况以及之前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或判决;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该协议书要明确写明双方自愿变更抚养权的意愿、变更后孩子的抚养安排等内容。 然后是申请与受理环节。双方需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一般是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在申请时,要填写公证申请表,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和相关情况,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公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就会受理该公证申请。 之后进入审查阶段。公证处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还会向当事人询问相关情况,了解变更抚养权的原因、双方的真实意愿等。例如,可能会询问双方变更抚养权是否是自愿的,是否考虑了孩子的意愿和利益等。 最后是出具公证书。经过审查,如果公证处认为申请事项真实、合法,符合公证条件,就会出具抚养权变更公证书。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总之,办理抚养权变更公证并不复杂,只要按照上述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公证处的工作,就能顺利完成公证,为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