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时,如何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在日常生活中,亲属关系证明在很多场合都可能会用到,比如继承遗产、出国探亲等。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认为公安机关能够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但有时公安机关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出具该证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亲属关系公证的概念。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真实的活动。这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能够在很多事务中起到关键作用。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当公安机关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时,我们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方法: 第一,利用人事档案。很多单位都会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档案中可能会记录员工的亲属关系信息。你可以前往自己或亲属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申请查阅并复印档案中的相关材料,如履历表等,这些材料通常会有亲属关系的记载。复印后,让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 第二,寻找基层组织证明。比如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他们对辖区内居民的情况比较了解。你可以向他们提出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基层组织会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为你出具相应的证明。 第三,医院出生证明。如果你有在医院出生时的出生证明,这也是证明亲属关系的重要材料。出生证明上会明确记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你可以将出生证明作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提交给公证机构。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你就可以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了。在申请时,要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公证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能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审核通过,公证机构就会为你出具亲属关系公证书。 总之,即使公安机关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我们仍然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在整个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充分,以顺利完成公证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