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后如何通知被告?
我打算起诉离婚,已经准备好了相关材料并提交给法院。现在心里有点忐忑,想知道法院受理后具体会通过什么方式通知对方呢?是直接打电话,还是送传票上门?要是对方故意不接收怎么办?就想了解下这中间通知被告的具体流程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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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通知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 法院通知被告的常见方式有以下几种: 直接送达:法院会派专人将诉讼文书,比如传票、起诉状副本等,直接交给被告本人签收。要是被告本人不在,在一般案件中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在离婚案件里,如果本人不在且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由于双方有利害关系,不宜由对方当事人签收。 邮寄送达:若直接送达存在困难,法院会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将诉讼文书邮寄给被告,邮件上会注明送达的文件内容等信息。通常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出,邮件回执上的签收日期就是送达日期。 留置送达:要是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见证,说明情况后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这种情况下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当被告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时,法院可以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能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催促被告到庭。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就视为送达。在公告送达期间,被告如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这些通知方式都是为了保障被告的诉讼权利,确保其知晓诉讼情况,同时也保证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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