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离婚如何操作?


线上离婚是一种相对便捷的离婚途径,不过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完全意义上全程线上办理的离婚方式,但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完成部分前期步骤。 首先,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虽然不能全程线上办理,但可以先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的官方网站、手机APP等线上平台进行预约离婚登记。在预约时,要如实填写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内容。 其次,线上准备离婚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这些材料通常需要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将其扫描或拍照后,按照线上平台的要求进行上传。 然后,经过线上预约后,夫妻双方需在约定的时间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是否确实是自愿离婚等。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并给予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而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立案。在平台上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等,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案件情况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可以进行调解离婚;若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整个诉讼过程中,也有部分环节可以通过线上方式完成,比如证据交换、庭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