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对方全责时修车费用怎么支付?

我之前开车和别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现在我的车要去修,但是我不知道这个修车费用该怎么让对方支付,是我先垫付再找对方要,还是对方直接和修理厂结算?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修车费用的支付流程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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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被判定为全责,修车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由对方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修理厂。这是比较常见且便捷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在交通事故中,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确定损失后,会按照流程将修车费用直接支付给修理厂。这样你无需垫付费用,减少了后续追讨费用的麻烦。 其次,你先垫付,然后再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先自己支付修车费用,拿到修理厂开具的发票等相关凭证。之后,你可以将这些凭证提供给对方,让对方去其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将理赔款支付给对方,对方再转交给你。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对方拖延支付理赔款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对方不配合支付,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对方没有购买保险或者拒绝承担责任,你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代位求偿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后,依法取得在其赔付金额的限度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你的保险公司先将修车费用支付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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