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在复婚失败后怎么给?


在探讨复婚失败后抚养费如何支付的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抚养费的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它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经济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复婚失败后抚养费的支付,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在复婚尝试期间,双方没有就抚养费的问题达成新的协议,那么之前离婚时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依然有效。也就是说,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之前的约定或判决继续支付抚养费。如果在复婚期间,双方因为共同生活而没有提及抚养费的支付,那么在复婚失败后,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需要补缴这期间的费用。补缴的金额可以按照之前的标准来计算。 要是双方对于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通常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在实际生活中,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应该按时、足额支付,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发现子女的实际需要发生了变化,比如教育费用增加、医疗费用上涨等,也可以要求对方适当增加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