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裁员补偿金怎么给?

我所在的企业因为经营问题要进行裁员,我也在被裁名单里。我想知道企业裁员的话,这个补偿金是怎么给的,按什么标准,是一次性给还是分期给,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们员工的权益呢?
展开 view-more
  • #裁员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裁员补偿金的给予涉及到众多法律规定,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下面将从几个关键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裁员补偿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当企业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种情况下,企业就需要向被裁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接下来,是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关于支付时间,《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支付裁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企业裁员补偿金的给予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计算标准,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在遇到问题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