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稿酬该如何缴纳?

我是一名自由撰稿人,平时靠写稿获取稿酬收入。我不太清楚这部分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该怎么缴纳,比如缴纳比例是多少,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该如何计算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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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稿酬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稿酬的缴纳是一个涉及众多方面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稿酬所得的定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的作品可以是文字作品,比如小说、散文、诗歌等,也可以是摄影作品、书画作品等。 对于稿酬所得的计税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您一次获得稿酬3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收入额为2200×70% = 1540元。如果您一次获得稿酬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1 - 20%) = 4000元,收入额为4000×70% = 2800元。 然后,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刚才例子中收入额1540元为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1540×20% = 308元;收入额2800元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是2800×20% = 560元。 另外,关于“每次收入”的确定,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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